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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公司承担实施西安市沣东新城动物强制免疫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10-15          阅读次数:3879

致沣东新城农业局:  

关于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对“沣东新城强制免疫技术服务外包”的方案建议:

一、 企业简介

     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4月,并于2012417日一次性通过陕西省畜牧兽医局GSP验收,公司是由原陕西坤昱动物药业和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而成,公司原址位于西安市太华路西北兽药批发市场10-8号,为了更好的实施GSP管理,现公司搬迁至西安市末央区谭家街道北任新村;公司拥有冷冻库和冷藏库各一座,并配有运输生物制品专用冷藏车,是陕西省唯一一家同时经营宠物药品、宠物用品、狗粮、兽用疫苗、兽药、器械、防疫物资、实验室设备的企业。公司现下设宠物事业部、兽药、器械事业部、疫苗事业部、电商事业部、烟酒贸易事业部,公司是西安市动物药品流通行业唯一一家“西安市龙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陕西省内动物药品流通行业唯一由西安市商务局颁发的“连锁企业”。公司于2012年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大客户,成立了由4人组成的防疫队伍,专业为公司疫苗部的客户提供服务,2015年公司营业额达到4200万元,2016年公司营业额目标突破5000万元,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专门针对“动物强制免疫技术外包服务”成立一个公司来承担实施方案,拟成立的公司名称为“西安市信诺威防疫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回眸过去,风雨与荣誉共存;展望将来,机会与挑战并存。愿我们共同努力根植于三秦大地,成长于西北沃土;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科技作为公司的第一生产力,采用一流的先进设备,引进在畜牧业拥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人才作为公司的技术专家;具有畜牧专业本科以上4人,并总结出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劲有力的保障;公司郑重承诺:每一个用户都将得到坤昱公司的细心服务;坚持 “以市场为先导,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理念,为陕西乃至西北地区畜牧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服务形式

1实施依据:(1

农业部经管司举办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专题培训班

 

日期2015-11-09

发布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的要求,10月12日—13日,农业部经管司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举办了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专题培训班,各省级农业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同志和24个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班的召开,标志着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在全国正式启动。

  培训班上,经管司张红宇司长作了题为《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重要报告,深刻分析了我国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系统阐述了今后一个时期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思路新举措。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姜长云副所长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理论及政策进行了专题授课。江苏省张家港市、浙江省海盐县、丽水市莲都区、安徽省凤台县和湖南省桃源县等五个县(市、区)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当地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初步探索和做法。与会代表还对张家港市开展政府购买农药集中配送、良种统一供应、动物免疫注射等服务进行了现场考察。大家一致认为,培训班开得十分及时必要,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内容丰富,为今后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供稿)

实施依据(2

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 (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动物防疫支持政策,有效保障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相对较低的经济成本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农业部、财政部认真总结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实施和试点工作情况,立足动物防疫实际,决定从2017年开始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

  国家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在布病重疫区省份(一类地区)将布病纳入强制免疫范围,将布病、结核病强制扑杀的畜种范围由奶牛扩大到所有牛和羊。将马鼻疽、马传贫纳入强制扑杀范围。包虫病重疫区省份将包虫病纳入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范围。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暂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由国家制定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各地根据实际开展防治工作。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范围以外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自主安排。

  二、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进入退出机制

  根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调整机制。农业部、财政部依法适时将国家优先防治的重大动物疫病、影响重大的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纳入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范围。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对已达到净化、消灭标准或控制较好的动物疫病,适时停止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

  三、优化强制免疫补助政策

  (一)调整强制免疫补助比例和下达方式。对东中西部地区疫苗经费继续采取差别化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向中西部适当倾斜。对国家确定的强制免疫病种,中央财政统一疫苗补助比例,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畜禽统计数量和疫苗补助标准等因素测算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规模,切块下达各省级财政,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予以补助。各省级财政根据疫苗实际招标价格和需求数量,结合中央财政安排的疫苗补助资金,据实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调整为动物防疫补助,对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二)调整疫苗采购和补助方式。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养殖场户可根据疫苗使用和效果监测情况,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相关动物疫病疫苗。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养殖场户的畜禽统计数量、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产地检疫等情况,发放补助资金。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省级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进一步提高强制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自主采购养殖者应当做到采购有记录、免疫可核查、效果可评价,具体条件及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四、完善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建立扑杀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当前,根据养殖成本和畜禽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当提高国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标准调整后,猪维持800元/头不变;奶牛为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扑杀补助标准参照执行。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比例分别为40%、60%、80%。各地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

  五、其他

  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可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本通知由农业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农业部     财政部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农医发〔2016〕35号.CEB

3)成功案例参考:浙江余杭镇自2010年实施动物强制免疫服务外包取得优异的成绩

余杭区余杭镇动物防疫服务协议外包模式调查

近年来,余杭区余杭镇畜禽养殖业随着禁养限养的政策调整后,养殖量虽然有所减少,但镇政府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不减反增。在前几年率先开展动物防疫示范村、动物产地检疫示范乡镇建设的基础上,2010,镇政府又采取了协议外包动物防疫服务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取得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乡村级动物防疫组织完善和能力提升的效果

1.具体做法

1.1以协议形式,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力义务 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在探索中前行。

 余杭镇有关部门为把这项改革继续深化、细化、规范化和增强可操作性,2010年初,镇政府以协议形式,把动物防疫全权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和技术力量的余杭镇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并签订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议,以法定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职责和责任,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落到了实处。

1.2科学计算购买服务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协议规定了根据畜禽存栏数、畜禽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的病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8个病种)的免疫接种次数、采样监测、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和二维码信息录入传送、协助检疫等均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计费范围。 测算标准则根据余政发[2006]31号、浙价费[1995]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猪、羊免疫接种0.8元∕头次、牛1.5元∕头次、禽0.15∕羽次、犬15元∕只次。2010年度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费用额定为23.72万元(不含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器械和办公工作用房费用),经人 大审议通过后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全镇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 

1.3考核验收合格,按量论质兑现承包费用 为把 外包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镇 政府还制订了余杭镇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外包服务考核细则,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原镇农办)负责监督和考核。

经考核验收,对工作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者,每季向承包方支付一次服务经费;对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如经过强制免疫抗体检测不合格、不佩戴二维码和上传信息、档案台帐不规范)酌情扣减服务费用;对违反协议规定行为者,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以提高承包人的责任感。

2.主要成效

2.1责任感增强,动物防疫水平和畜产品安全质量提高 随着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 议推行,由于承包方的利益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挂钩和监督力度的加大,极大地增强了承包方的责任感。 

据调查,目前全镇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不留死角,动物防疫密度、抗体监测合格率、畜产品检测合格率和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均取得了良好成果,延续了多年来未曾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良好态势。

2.2乡村兽医队伍稳定,能力提高 乡村是动物防 疫的最前哨,基层兽医网络是动物防疫的桥头堡。镇政府除扶持和加强服务站建设,免费提供70m2 业务用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外,2011年又落实7名村级专职动物防疫员,对全镇的15个村,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三、服务外包优势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随着禁养限养的政策调整后,养殖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减少的比例并不太大,但政府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不减反增;随着基层防疫人员的老龄化,出现了基层防疫人员的严重短缺;采取动物强制免疫服务外包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在探索中前行;购买服务使责任更加明确,有力保障了动物的防疫水平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于实施方的利益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挂钩,极大的增强了实施方的责任感,有效提高了动物防疫密度、抗体监测的合格率、畜产品检测的合格率和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建全提供了保障方案。

四、具体做法

1、以协议形式,明确政府和实施方单位双方的权力义务,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把动物防疫全权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和技术力量的企业,并签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议,以法定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实施单位作出质量承诺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2、保障措施:实施单位在91日之前成立与之相关的企业和实施主体,并培训不低于30名专业的防疫人员为2016年秋季防疫提前做好准备,于915日之前把与防疫有关的物资提前准备到位;实施单位承诺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五、服务内容

 1、普免:由实施方提供与防疫有关的物资、人员,后期血液的采样工作,并为所有免疫的动物打上耳标,并建立、建全防疫档案

 2、补免:由实施方提供与防疫有关的物资、人员,后期血液的采样工作,并为所有免疫的动物打上耳标,并建立、建全防疫档案

 2、应急免疫:由实施方提供与应急免疫相关的人员、应急物资的储备,实施应急免疫;并为应急处理建立、建全实施的方案。

   六、应激处理措施

1、在注射疫苗之前先做检查(如询问畜主采食量是否正常、是否处于怀孕期间),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行一针一枚针头,有效降低应激反应。

2、每个防疫人员在防疫的过程中配备盐酸肾上腺素,防止由于疫苗引起应激反应,不超过3%属于正常的范围,超过3%按照防疫法疫苗应激反应流程逐级上报(此问题由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处理)。

3、每个防疫人员严格按照防疫程序配备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必须的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人畜共同感染。

4、在遇到重大疫病时,实施方全力协助政府处理。

七、服务费用

1、免疫数量:按照沣东新城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各种动物的数量为依据。

2、价格核算,根据2010年浙江余杭区政府动物防疫服务外包价格和浙价费(199563号、(200631号等文件作为参考。

防疫劳务费用

(1) 1/头次,猪瘟、口蹄疫共计2次,合计每季猪2/

(2) 1/头次,口蹄疫、小反刍、布氏杆菌病共计3次,合计每季羊3/

(3) 3/头次,口蹄疫、小反刍、布氏杆菌病共计3次,合计每季牛9/

(4) 家禽0.2/羽次,禽流感、新城疫共计2次,合计每季0.4/

(5) 宠物18/只次,狂犬苗共计一次,合计每季18/

补免按以上价格增加50%的劳务费用

应激免疫按以上价格增加100%的劳务费用

       防疫物资费用:包括防护服、口罩、手套、体温表、消毒液、耳标钳、针头、注射器、保定器、酒精、药棉、镊子等防疫物资

           猪防疫物资费用按照0.6/

                      鸡防疫物资费用按照0.14/

                      牛羊防疫物资费用按照1.2/

                      犬防疫物资费用按照2/

                      猪打耳标费用0.25/

                      牛羊打耳标费用0.4/

   抽样采血费用根据实际所需要样本按每份样本25元计算

   实施方承诺提前按免疫数量的3%进行提前自检,确保免疫的合格率和抗体水平

八、服务承诺

方案实施方保证在自接到通知日后30天内完成全区所有的应免家畜、家禽,并承诺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九、权责分明

沣东新城区政府义务

1、 保证向实施方提供相应的优质疫苗

2、 负责协调实施方与畜主,保证疫苗的顺利免疫

3、 实施方不能正常实施免疫,需政府出面协调

实施方义务

1、实施方保证给所有防疫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拟定防疫人员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

2、实施方保证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项目实施方案建议企业:

                                                                      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致沣东新城农业局:  

关于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对“沣东新城强制免疫技术服务外包”的方案建议:

一、 企业简介

     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4月,并于2012417日一次性通过陕西省畜牧兽医局GSP验收,公司是由原陕西坤昱动物药业和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而成,公司原址位于西安市太华路西北兽药批发市场10-8号,为了更好的实施GSP管理,现公司搬迁至西安市末央区谭家街道北任新村;公司拥有冷冻库和冷藏库各一座,并配有运输生物制品专用冷藏车,是陕西省唯一一家同时经营宠物药品、宠物用品、狗粮、兽用疫苗、兽药、器械、防疫物资、实验室设备的企业。公司现下设宠物事业部、兽药、器械事业部、疫苗事业部、电商事业部、烟酒贸易事业部,公司是西安市动物药品流通行业唯一一家“西安市龙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陕西省内动物药品流通行业唯一由西安市商务局颁发的“连锁企业”。公司于2012年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大客户,成立了由4人组成的防疫队伍,专业为公司疫苗部的客户提供服务,2015年公司营业额达到4200万元,2016年公司营业额目标突破5000万元,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专门针对“动物强制免疫技术外包服务”成立一个公司来承担实施方案,拟成立的公司名称为“西安市信诺威防疫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回眸过去,风雨与荣誉共存;展望将来,机会与挑战并存。愿我们共同努力根植于三秦大地,成长于西北沃土;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科技作为公司的第一生产力,采用一流的先进设备,引进在畜牧业拥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人才作为公司的技术专家;具有畜牧专业本科以上4人,并总结出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劲有力的保障;公司郑重承诺:每一个用户都将得到坤昱公司的细心服务;坚持 “以市场为先导,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理念,为陕西乃至西北地区畜牧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服务形式

1实施依据:(1

农业部经管司举办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专题培训班

 

日期2015-11-09

发布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的要求,10月12日—13日,农业部经管司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举办了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专题培训班,各省级农业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同志和24个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班的召开,标志着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在全国正式启动。

  培训班上,经管司张红宇司长作了题为《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重要报告,深刻分析了我国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系统阐述了今后一个时期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思路新举措。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姜长云副所长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理论及政策进行了专题授课。江苏省张家港市、浙江省海盐县、丽水市莲都区、安徽省凤台县和湖南省桃源县等五个县(市、区)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当地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初步探索和做法。与会代表还对张家港市开展政府购买农药集中配送、良种统一供应、动物免疫注射等服务进行了现场考察。大家一致认为,培训班开得十分及时必要,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内容丰富,为今后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供稿)

实施依据(2

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 (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动物防疫支持政策,有效保障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相对较低的经济成本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农业部、财政部认真总结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实施和试点工作情况,立足动物防疫实际,决定从2017年开始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

  国家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在布病重疫区省份(一类地区)将布病纳入强制免疫范围,将布病、结核病强制扑杀的畜种范围由奶牛扩大到所有牛和羊。将马鼻疽、马传贫纳入强制扑杀范围。包虫病重疫区省份将包虫病纳入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范围。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暂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由国家制定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各地根据实际开展防治工作。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范围以外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自主安排。

  二、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进入退出机制

  根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调整机制。农业部、财政部依法适时将国家优先防治的重大动物疫病、影响重大的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纳入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范围。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对已达到净化、消灭标准或控制较好的动物疫病,适时停止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

  三、优化强制免疫补助政策

  (一)调整强制免疫补助比例和下达方式。对东中西部地区疫苗经费继续采取差别化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向中西部适当倾斜。对国家确定的强制免疫病种,中央财政统一疫苗补助比例,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畜禽统计数量和疫苗补助标准等因素测算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规模,切块下达各省级财政,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予以补助。各省级财政根据疫苗实际招标价格和需求数量,结合中央财政安排的疫苗补助资金,据实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调整为动物防疫补助,对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二)调整疫苗采购和补助方式。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养殖场户可根据疫苗使用和效果监测情况,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相关动物疫病疫苗。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养殖场户的畜禽统计数量、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产地检疫等情况,发放补助资金。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省级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进一步提高强制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自主采购养殖者应当做到采购有记录、免疫可核查、效果可评价,具体条件及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四、完善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建立扑杀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当前,根据养殖成本和畜禽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当提高国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标准调整后,猪维持800元/头不变;奶牛为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扑杀补助标准参照执行。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比例分别为40%、60%、80%。各地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

  五、其他

  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可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本通知由农业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农业部     财政部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农医发〔2016〕35号.CEB

3)成功案例参考:浙江余杭镇自2010年实施动物强制免疫服务外包取得优异的成绩

余杭区余杭镇动物防疫服务协议外包模式调查

近年来,余杭区余杭镇畜禽养殖业随着禁养限养的政策调整后,养殖量虽然有所减少,但镇政府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不减反增。在前几年率先开展动物防疫示范村、动物产地检疫示范乡镇建设的基础上,2010,镇政府又采取了协议外包动物防疫服务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取得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乡村级动物防疫组织完善和能力提升的效果

1.具体做法

1.1以协议形式,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力义务 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在探索中前行。

 余杭镇有关部门为把这项改革继续深化、细化、规范化和增强可操作性,2010年初,镇政府以协议形式,把动物防疫全权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和技术力量的余杭镇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并签订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议,以法定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职责和责任,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落到了实处。

1.2科学计算购买服务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协议规定了根据畜禽存栏数、畜禽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的病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8个病种)的免疫接种次数、采样监测、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和二维码信息录入传送、协助检疫等均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计费范围。 测算标准则根据余政发[2006]31号、浙价费[1995]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猪、羊免疫接种0.8元∕头次、牛1.5元∕头次、禽0.15∕羽次、犬15元∕只次。2010年度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费用额定为23.72万元(不含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器械和办公工作用房费用),经人 大审议通过后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全镇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 

1.3考核验收合格,按量论质兑现承包费用 为把 外包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镇 政府还制订了余杭镇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外包服务考核细则,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原镇农办)负责监督和考核。

经考核验收,对工作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者,每季向承包方支付一次服务经费;对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如经过强制免疫抗体检测不合格、不佩戴二维码和上传信息、档案台帐不规范)酌情扣减服务费用;对违反协议规定行为者,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以提高承包人的责任感。

2.主要成效

2.1责任感增强,动物防疫水平和畜产品安全质量提高 随着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 议推行,由于承包方的利益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挂钩和监督力度的加大,极大地增强了承包方的责任感。 

据调查,目前全镇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不留死角,动物防疫密度、抗体监测合格率、畜产品检测合格率和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均取得了良好成果,延续了多年来未曾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良好态势。

2.2乡村兽医队伍稳定,能力提高 乡村是动物防 疫的最前哨,基层兽医网络是动物防疫的桥头堡。镇政府除扶持和加强服务站建设,免费提供70m2 业务用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外,2011年又落实7名村级专职动物防疫员,对全镇的15个村,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三、服务外包优势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随着禁养限养的政策调整后,养殖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减少的比例并不太大,但政府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不减反增;随着基层防疫人员的老龄化,出现了基层防疫人员的严重短缺;采取动物强制免疫服务外包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在探索中前行;购买服务使责任更加明确,有力保障了动物的防疫水平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于实施方的利益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挂钩,极大的增强了实施方的责任感,有效提高了动物防疫密度、抗体监测的合格率、畜产品检测的合格率和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建全提供了保障方案。

四、具体做法

1、以协议形式,明确政府和实施方单位双方的权力义务,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把动物防疫全权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和技术力量的企业,并签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议,以法定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实施单位作出质量承诺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2、保障措施:实施单位在91日之前成立与之相关的企业和实施主体,并培训不低于30名专业的防疫人员为2016年秋季防疫提前做好准备,于915日之前把与防疫有关的物资提前准备到位;实施单位承诺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五、服务内容

 1、普免:由实施方提供与防疫有关的物资、人员,后期血液的采样工作,并为所有免疫的动物打上耳标,并建立、建全防疫档案

 2、补免:由实施方提供与防疫有关的物资、人员,后期血液的采样工作,并为所有免疫的动物打上耳标,并建立、建全防疫档案

 2、应急免疫:由实施方提供与应急免疫相关的人员、应急物资的储备,实施应急免疫;并为应急处理建立、建全实施的方案。

   六、应激处理措施

1、在注射疫苗之前先做检查(如询问畜主采食量是否正常、是否处于怀孕期间),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行一针一枚针头,有效降低应激反应。

2、每个防疫人员在防疫的过程中配备盐酸肾上腺素,防止由于疫苗引起应激反应,不超过3%属于正常的范围,超过3%按照防疫法疫苗应激反应流程逐级上报(此问题由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处理)。

3、每个防疫人员严格按照防疫程序配备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必须的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人畜共同感染。

4、在遇到重大疫病时,实施方全力协助政府处理。

七、服务费用

1、免疫数量:按照沣东新城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各种动物的数量为依据。

2、价格核算,根据2010年浙江余杭区政府动物防疫服务外包价格和浙价费(199563号、(200631号等文件作为参考。

防疫劳务费用

(1) 1/头次,猪瘟、口蹄疫共计2次,合计每季猪2/

(2) 1/头次,口蹄疫、小反刍、布氏杆菌病共计3次,合计每季羊3/

(3) 3/头次,口蹄疫、小反刍、布氏杆菌病共计3次,合计每季牛9/

(4) 家禽0.2/羽次,禽流感、新城疫共计2次,合计每季0.4/

(5) 宠物18/只次,狂犬苗共计一次,合计每季18/

补免按以上价格增加50%的劳务费用

应激免疫按以上价格增加100%的劳务费用

       防疫物资费用:包括防护服、口罩、手套、体温表、消毒液、耳标钳、针头、注射器、保定器、酒精、药棉、镊子等防疫物资

           猪防疫物资费用按照0.6/

                      鸡防疫物资费用按照0.14/

                      牛羊防疫物资费用按照1.2/

                      犬防疫物资费用按照2/

                      猪打耳标费用0.25/

                      牛羊打耳标费用0.4/

   抽样采血费用根据实际所需要样本按每份样本25元计算

   实施方承诺提前按免疫数量的3%进行提前自检,确保免疫的合格率和抗体水平

八、服务承诺

方案实施方保证在自接到通知日后30天内完成全区所有的应免家畜、家禽,并承诺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九、权责分明

沣东新城区政府义务

1、 保证向实施方提供相应的优质疫苗

2、 负责协调实施方与畜主,保证疫苗的顺利免疫

3、 实施方不能正常实施免疫,需政府出面协调

实施方义务

1、实施方保证给所有防疫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拟定防疫人员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

2、实施方保证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项目实施方案建议企业:

                                                                      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致沣东新城农业局:  

关于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对“沣东新城强制免疫技术服务外包”的方案建议:

一、 企业简介

     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4月,并于2012417日一次性通过陕西省畜牧兽医局GSP验收,公司是由原陕西坤昱动物药业和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而成,公司原址位于西安市太华路西北兽药批发市场10-8号,为了更好的实施GSP管理,现公司搬迁至西安市末央区谭家街道北任新村;公司拥有冷冻库和冷藏库各一座,并配有运输生物制品专用冷藏车,是陕西省唯一一家同时经营宠物药品、宠物用品、狗粮、兽用疫苗、兽药、器械、防疫物资、实验室设备的企业。公司现下设宠物事业部、兽药、器械事业部、疫苗事业部、电商事业部、烟酒贸易事业部,公司是西安市动物药品流通行业唯一一家“西安市龙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陕西省内动物药品流通行业唯一由西安市商务局颁发的“连锁企业”。公司于2012年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大客户,成立了由4人组成的防疫队伍,专业为公司疫苗部的客户提供服务,2015年公司营业额达到4200万元,2016年公司营业额目标突破5000万元,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专门针对“动物强制免疫技术外包服务”成立一个公司来承担实施方案,拟成立的公司名称为“西安市信诺威防疫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回眸过去,风雨与荣誉共存;展望将来,机会与挑战并存。愿我们共同努力根植于三秦大地,成长于西北沃土;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科技作为公司的第一生产力,采用一流的先进设备,引进在畜牧业拥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人才作为公司的技术专家;具有畜牧专业本科以上4人,并总结出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劲有力的保障;公司郑重承诺:每一个用户都将得到坤昱公司的细心服务;坚持 “以市场为先导,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理念,为陕西乃至西北地区畜牧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服务形式

1实施依据:(1

农业部经管司举办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专题培训班

 

日期2015-11-09

发布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的要求,10月12日—13日,农业部经管司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举办了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专题培训班,各省级农业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同志和24个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班的召开,标志着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在全国正式启动。

  培训班上,经管司张红宇司长作了题为《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重要报告,深刻分析了我国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系统阐述了今后一个时期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思路新举措。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姜长云副所长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理论及政策进行了专题授课。江苏省张家港市、浙江省海盐县、丽水市莲都区、安徽省凤台县和湖南省桃源县等五个县(市、区)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当地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初步探索和做法。与会代表还对张家港市开展政府购买农药集中配送、良种统一供应、动物免疫注射等服务进行了现场考察。大家一致认为,培训班开得十分及时必要,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内容丰富,为今后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供稿)

实施依据(2

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 (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动物防疫支持政策,有效保障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相对较低的经济成本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农业部、财政部认真总结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实施和试点工作情况,立足动物防疫实际,决定从2017年开始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

  国家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在布病重疫区省份(一类地区)将布病纳入强制免疫范围,将布病、结核病强制扑杀的畜种范围由奶牛扩大到所有牛和羊。将马鼻疽、马传贫纳入强制扑杀范围。包虫病重疫区省份将包虫病纳入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范围。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暂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由国家制定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各地根据实际开展防治工作。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范围以外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自主安排。

  二、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进入退出机制

  根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调整机制。农业部、财政部依法适时将国家优先防治的重大动物疫病、影响重大的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纳入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范围。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对已达到净化、消灭标准或控制较好的动物疫病,适时停止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

  三、优化强制免疫补助政策

  (一)调整强制免疫补助比例和下达方式。对东中西部地区疫苗经费继续采取差别化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向中西部适当倾斜。对国家确定的强制免疫病种,中央财政统一疫苗补助比例,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畜禽统计数量和疫苗补助标准等因素测算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规模,切块下达各省级财政,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予以补助。各省级财政根据疫苗实际招标价格和需求数量,结合中央财政安排的疫苗补助资金,据实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调整为动物防疫补助,对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二)调整疫苗采购和补助方式。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养殖场户可根据疫苗使用和效果监测情况,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相关动物疫病疫苗。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养殖场户的畜禽统计数量、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产地检疫等情况,发放补助资金。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省级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进一步提高强制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自主采购养殖者应当做到采购有记录、免疫可核查、效果可评价,具体条件及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四、完善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建立扑杀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当前,根据养殖成本和畜禽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当提高国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标准调整后,猪维持800元/头不变;奶牛为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扑杀补助标准参照执行。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比例分别为40%、60%、80%。各地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

  五、其他

  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可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本通知由农业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农业部     财政部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农医发〔2016〕35号.CEB

3)成功案例参考:浙江余杭镇自2010年实施动物强制免疫服务外包取得优异的成绩

余杭区余杭镇动物防疫服务协议外包模式调查

近年来,余杭区余杭镇畜禽养殖业随着禁养限养的政策调整后,养殖量虽然有所减少,但镇政府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不减反增。在前几年率先开展动物防疫示范村、动物产地检疫示范乡镇建设的基础上,2010,镇政府又采取了协议外包动物防疫服务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取得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乡村级动物防疫组织完善和能力提升的效果

1.具体做法

1.1以协议形式,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力义务 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在探索中前行。

 余杭镇有关部门为把这项改革继续深化、细化、规范化和增强可操作性,2010年初,镇政府以协议形式,把动物防疫全权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和技术力量的余杭镇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并签订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议,以法定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职责和责任,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落到了实处。

1.2科学计算购买服务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协议规定了根据畜禽存栏数、畜禽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的病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8个病种)的免疫接种次数、采样监测、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和二维码信息录入传送、协助检疫等均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计费范围。 测算标准则根据余政发[2006]31号、浙价费[1995]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猪、羊免疫接种0.8元∕头次、牛1.5元∕头次、禽0.15∕羽次、犬15元∕只次。2010年度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费用额定为23.72万元(不含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器械和办公工作用房费用),经人 大审议通过后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全镇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 

1.3考核验收合格,按量论质兑现承包费用 为把 外包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镇 政府还制订了余杭镇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外包服务考核细则,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原镇农办)负责监督和考核。

经考核验收,对工作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者,每季向承包方支付一次服务经费;对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如经过强制免疫抗体检测不合格、不佩戴二维码和上传信息、档案台帐不规范)酌情扣减服务费用;对违反协议规定行为者,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以提高承包人的责任感。

2.主要成效

2.1责任感增强,动物防疫水平和畜产品安全质量提高 随着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 议推行,由于承包方的利益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挂钩和监督力度的加大,极大地增强了承包方的责任感。 

据调查,目前全镇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不留死角,动物防疫密度、抗体监测合格率、畜产品检测合格率和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均取得了良好成果,延续了多年来未曾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良好态势。

2.2乡村兽医队伍稳定,能力提高 乡村是动物防 疫的最前哨,基层兽医网络是动物防疫的桥头堡。镇政府除扶持和加强服务站建设,免费提供70m2 业务用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外,2011年又落实7名村级专职动物防疫员,对全镇的15个村,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三、服务外包优势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随着禁养限养的政策调整后,养殖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减少的比例并不太大,但政府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不减反增;随着基层防疫人员的老龄化,出现了基层防疫人员的严重短缺;采取动物强制免疫服务外包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在探索中前行;购买服务使责任更加明确,有力保障了动物的防疫水平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于实施方的利益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挂钩,极大的增强了实施方的责任感,有效提高了动物防疫密度、抗体监测的合格率、畜产品检测的合格率和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建全提供了保障方案。

四、具体做法

1、以协议形式,明确政府和实施方单位双方的权力义务,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把动物防疫全权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和技术力量的企业,并签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议,以法定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实施单位作出质量承诺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2、保障措施:实施单位在91日之前成立与之相关的企业和实施主体,并培训不低于30名专业的防疫人员为2016年秋季防疫提前做好准备,于915日之前把与防疫有关的物资提前准备到位;实施单位承诺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五、服务内容

 1、普免:由实施方提供与防疫有关的物资、人员,后期血液的采样工作,并为所有免疫的动物打上耳标,并建立、建全防疫档案

 2、补免:由实施方提供与防疫有关的物资、人员,后期血液的采样工作,并为所有免疫的动物打上耳标,并建立、建全防疫档案

 2、应急免疫:由实施方提供与应急免疫相关的人员、应急物资的储备,实施应急免疫;并为应急处理建立、建全实施的方案。

   六、应激处理措施

1、在注射疫苗之前先做检查(如询问畜主采食量是否正常、是否处于怀孕期间),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行一针一枚针头,有效降低应激反应。

2、每个防疫人员在防疫的过程中配备盐酸肾上腺素,防止由于疫苗引起应激反应,不超过3%属于正常的范围,超过3%按照防疫法疫苗应激反应流程逐级上报(此问题由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处理)。

3、每个防疫人员严格按照防疫程序配备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必须的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人畜共同感染。

4、在遇到重大疫病时,实施方全力协助政府处理。

七、服务费用

1、免疫数量:按照沣东新城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各种动物的数量为依据。

2、价格核算,根据2010年浙江余杭区政府动物防疫服务外包价格和浙价费(199563号、(200631号等文件作为参考。

防疫劳务费用

(1) 1/头次,猪瘟、口蹄疫共计2次,合计每季猪2/

(2) 1/头次,口蹄疫、小反刍、布氏杆菌病共计3次,合计每季羊3/

(3) 3/头次,口蹄疫、小反刍、布氏杆菌病共计3次,合计每季牛9/

(4) 家禽0.2/羽次,禽流感、新城疫共计2次,合计每季0.4/

(5) 宠物18/只次,狂犬苗共计一次,合计每季18/

补免按以上价格增加50%的劳务费用

应激免疫按以上价格增加100%的劳务费用

       防疫物资费用:包括防护服、口罩、手套、体温表、消毒液、耳标钳、针头、注射器、保定器、酒精、药棉、镊子等防疫物资

           猪防疫物资费用按照0.6/

                      鸡防疫物资费用按照0.14/

                      牛羊防疫物资费用按照1.2/

                      犬防疫物资费用按照2/

                      猪打耳标费用0.25/

                      牛羊打耳标费用0.4/

   抽样采血费用根据实际所需要样本按每份样本25元计算

   实施方承诺提前按免疫数量的3%进行提前自检,确保免疫的合格率和抗体水平

八、服务承诺

方案实施方保证在自接到通知日后30天内完成全区所有的应免家畜、家禽,并承诺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九、权责分明

沣东新城区政府义务

1、 保证向实施方提供相应的优质疫苗

2、 负责协调实施方与畜主,保证疫苗的顺利免疫

3、 实施方不能正常实施免疫,需政府出面协调

实施方义务

1、实施方保证给所有防疫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拟定防疫人员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

2、实施方保证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项目实施方案建议企业:

                                                                      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致沣东新城农业局:  

关于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对“沣东新城强制免疫技术服务外包”的方案建议:

一、 企业简介

     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4月,并于2012417日一次性通过陕西省畜牧兽医局GSP验收,公司是由原陕西坤昱动物药业和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而成,公司原址位于西安市太华路西北兽药批发市场10-8号,为了更好的实施GSP管理,现公司搬迁至西安市末央区谭家街道北任新村;公司拥有冷冻库和冷藏库各一座,并配有运输生物制品专用冷藏车,是陕西省唯一一家同时经营宠物药品、宠物用品、狗粮、兽用疫苗、兽药、器械、防疫物资、实验室设备的企业。公司现下设宠物事业部、兽药、器械事业部、疫苗事业部、电商事业部、烟酒贸易事业部,公司是西安市动物药品流通行业唯一一家“西安市龙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陕西省内动物药品流通行业唯一由西安市商务局颁发的“连锁企业”。公司于2012年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大客户,成立了由4人组成的防疫队伍,专业为公司疫苗部的客户提供服务,2015年公司营业额达到4200万元,2016年公司营业额目标突破5000万元,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专门针对“动物强制免疫技术外包服务”成立一个公司来承担实施方案,拟成立的公司名称为“西安市信诺威防疫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回眸过去,风雨与荣誉共存;展望将来,机会与挑战并存。愿我们共同努力根植于三秦大地,成长于西北沃土;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科技作为公司的第一生产力,采用一流的先进设备,引进在畜牧业拥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人才作为公司的技术专家;具有畜牧专业本科以上4人,并总结出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劲有力的保障;公司郑重承诺:每一个用户都将得到坤昱公司的细心服务;坚持 “以市场为先导,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理念,为陕西乃至西北地区畜牧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服务形式

1实施依据:(1

农业部经管司举办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专题培训班

 

日期2015-11-09

发布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的要求,10月12日—13日,农业部经管司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举办了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专题培训班,各省级农业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同志和24个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班的召开,标志着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在全国正式启动。

  培训班上,经管司张红宇司长作了题为《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重要报告,深刻分析了我国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系统阐述了今后一个时期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思路新举措。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姜长云副所长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理论及政策进行了专题授课。江苏省张家港市、浙江省海盐县、丽水市莲都区、安徽省凤台县和湖南省桃源县等五个县(市、区)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当地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初步探索和做法。与会代表还对张家港市开展政府购买农药集中配送、良种统一供应、动物免疫注射等服务进行了现场考察。大家一致认为,培训班开得十分及时必要,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内容丰富,为今后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供稿)

实施依据(2

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 (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动物防疫支持政策,有效保障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相对较低的经济成本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农业部、财政部认真总结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实施和试点工作情况,立足动物防疫实际,决定从2017年开始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

  国家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在布病重疫区省份(一类地区)将布病纳入强制免疫范围,将布病、结核病强制扑杀的畜种范围由奶牛扩大到所有牛和羊。将马鼻疽、马传贫纳入强制扑杀范围。包虫病重疫区省份将包虫病纳入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范围。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暂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由国家制定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各地根据实际开展防治工作。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范围以外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自主安排。

  二、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进入退出机制

  根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调整机制。农业部、财政部依法适时将国家优先防治的重大动物疫病、影响重大的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纳入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范围。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对已达到净化、消灭标准或控制较好的动物疫病,适时停止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

  三、优化强制免疫补助政策

  (一)调整强制免疫补助比例和下达方式。对东中西部地区疫苗经费继续采取差别化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向中西部适当倾斜。对国家确定的强制免疫病种,中央财政统一疫苗补助比例,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畜禽统计数量和疫苗补助标准等因素测算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规模,切块下达各省级财政,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予以补助。各省级财政根据疫苗实际招标价格和需求数量,结合中央财政安排的疫苗补助资金,据实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调整为动物防疫补助,对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二)调整疫苗采购和补助方式。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养殖场户可根据疫苗使用和效果监测情况,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相关动物疫病疫苗。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养殖场户的畜禽统计数量、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产地检疫等情况,发放补助资金。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省级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进一步提高强制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自主采购养殖者应当做到采购有记录、免疫可核查、效果可评价,具体条件及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四、完善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建立扑杀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当前,根据养殖成本和畜禽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当提高国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标准调整后,猪维持800元/头不变;奶牛为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扑杀补助标准参照执行。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比例分别为40%、60%、80%。各地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

  五、其他

  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可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本通知由农业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农业部     财政部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农医发〔2016〕35号.CEB

3)成功案例参考:浙江余杭镇自2010年实施动物强制免疫服务外包取得优异的成绩

余杭区余杭镇动物防疫服务协议外包模式调查

近年来,余杭区余杭镇畜禽养殖业随着禁养限养的政策调整后,养殖量虽然有所减少,但镇政府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不减反增。在前几年率先开展动物防疫示范村、动物产地检疫示范乡镇建设的基础上,2010,镇政府又采取了协议外包动物防疫服务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取得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乡村级动物防疫组织完善和能力提升的效果

1.具体做法

1.1以协议形式,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力义务 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在探索中前行。

 余杭镇有关部门为把这项改革继续深化、细化、规范化和增强可操作性,2010年初,镇政府以协议形式,把动物防疫全权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和技术力量的余杭镇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并签订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议,以法定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职责和责任,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落到了实处。

1.2科学计算购买服务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协议规定了根据畜禽存栏数、畜禽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的病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8个病种)的免疫接种次数、采样监测、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和二维码信息录入传送、协助检疫等均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计费范围。 测算标准则根据余政发[2006]31号、浙价费[1995]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猪、羊免疫接种0.8元∕头次、牛1.5元∕头次、禽0.15∕羽次、犬15元∕只次。2010年度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费用额定为23.72万元(不含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器械和办公工作用房费用),经人 大审议通过后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全镇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 

1.3考核验收合格,按量论质兑现承包费用 为把 外包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镇 政府还制订了余杭镇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外包服务考核细则,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原镇农办)负责监督和考核。

经考核验收,对工作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者,每季向承包方支付一次服务经费;对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如经过强制免疫抗体检测不合格、不佩戴二维码和上传信息、档案台帐不规范)酌情扣减服务费用;对违反协议规定行为者,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以提高承包人的责任感。

2.主要成效

2.1责任感增强,动物防疫水平和畜产品安全质量提高 随着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 议推行,由于承包方的利益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挂钩和监督力度的加大,极大地增强了承包方的责任感。 

据调查,目前全镇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不留死角,动物防疫密度、抗体监测合格率、畜产品检测合格率和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均取得了良好成果,延续了多年来未曾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良好态势。

2.2乡村兽医队伍稳定,能力提高 乡村是动物防 疫的最前哨,基层兽医网络是动物防疫的桥头堡。镇政府除扶持和加强服务站建设,免费提供70m2 业务用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外,2011年又落实7名村级专职动物防疫员,对全镇的15个村,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三、服务外包优势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随着禁养限养的政策调整后,养殖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减少的比例并不太大,但政府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不减反增;随着基层防疫人员的老龄化,出现了基层防疫人员的严重短缺;采取动物强制免疫服务外包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在探索中前行;购买服务使责任更加明确,有力保障了动物的防疫水平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于实施方的利益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挂钩,极大的增强了实施方的责任感,有效提高了动物防疫密度、抗体监测的合格率、畜产品检测的合格率和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建全提供了保障方案。

四、具体做法

1、以协议形式,明确政府和实施方单位双方的权力义务,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把动物防疫全权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和技术力量的企业,并签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议,以法定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实施单位作出质量承诺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2、保障措施:实施单位在91日之前成立与之相关的企业和实施主体,并培训不低于30名专业的防疫人员为2016年秋季防疫提前做好准备,于915日之前把与防疫有关的物资提前准备到位;实施单位承诺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五、服务内容

 1、普免:由实施方提供与防疫有关的物资、人员,后期血液的采样工作,并为所有免疫的动物打上耳标,并建立、建全防疫档案

 2、补免:由实施方提供与防疫有关的物资、人员,后期血液的采样工作,并为所有免疫的动物打上耳标,并建立、建全防疫档案

 2、应急免疫:由实施方提供与应急免疫相关的人员、应急物资的储备,实施应急免疫;并为应急处理建立、建全实施的方案。

   六、应激处理措施

1、在注射疫苗之前先做检查(如询问畜主采食量是否正常、是否处于怀孕期间),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行一针一枚针头,有效降低应激反应。

2、每个防疫人员在防疫的过程中配备盐酸肾上腺素,防止由于疫苗引起应激反应,不超过3%属于正常的范围,超过3%按照防疫法疫苗应激反应流程逐级上报(此问题由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处理)。

3、每个防疫人员严格按照防疫程序配备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必须的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人畜共同感染。

4、在遇到重大疫病时,实施方全力协助政府处理。

七、服务费用

1、免疫数量:按照沣东新城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各种动物的数量为依据。

2、价格核算,根据2010年浙江余杭区政府动物防疫服务外包价格和浙价费(199563号、(200631号等文件作为参考。

防疫劳务费用

(1) 1/头次,猪瘟、口蹄疫共计2次,合计每季猪2/

(2) 1/头次,口蹄疫、小反刍、布氏杆菌病共计3次,合计每季羊3/

(3) 3/头次,口蹄疫、小反刍、布氏杆菌病共计3次,合计每季牛9/

(4) 家禽0.2/羽次,禽流感、新城疫共计2次,合计每季0.4/

(5) 宠物18/只次,狂犬苗共计一次,合计每季18/

补免按以上价格增加50%的劳务费用

应激免疫按以上价格增加100%的劳务费用

       防疫物资费用:包括防护服、口罩、手套、体温表、消毒液、耳标钳、针头、注射器、保定器、酒精、药棉、镊子等防疫物资

           猪防疫物资费用按照0.6/

                      鸡防疫物资费用按照0.14/

                      牛羊防疫物资费用按照1.2/

                      犬防疫物资费用按照2/

                      猪打耳标费用0.25/

                      牛羊打耳标费用0.4/

   抽样采血费用根据实际所需要样本按每份样本25元计算

   实施方承诺提前按免疫数量的3%进行提前自检,确保免疫的合格率和抗体水平

八、服务承诺

方案实施方保证在自接到通知日后30天内完成全区所有的应免家畜、家禽,并承诺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九、权责分明

沣东新城区政府义务

1、 保证向实施方提供相应的优质疫苗

2、 负责协调实施方与畜主,保证疫苗的顺利免疫

3、 实施方不能正常实施免疫,需政府出面协调

实施方义务

1、实施方保证给所有防疫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拟定防疫人员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

2、实施方保证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项目实施方案建议企业:

                                                                      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致沣东新城农业局:  

关于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对“沣东新城强制免疫技术服务外包”的方案建议:

一、 企业简介

     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4月,并于2012417日一次性通过陕西省畜牧兽医局GSP验收,公司是由原陕西坤昱动物药业和西安市坤昱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而成,公司原址位于西安市太华路西北兽药批发市场10-8号,为了更好的实施GSP管理,现公司搬迁至西安市末央区谭家街道北任新村;公司拥有冷冻库和冷藏库各一座,并配有运输生物制品专用冷藏车,是陕西省唯一一家同时经营宠物药品、宠物用品、狗粮、兽用疫苗、兽药、器械、防疫物资、实验室设备的企业。公司现下设宠物事业部、兽药、器械事业部、疫苗事业部、电商事业部、烟酒贸易事业部,公司是西安市动物药品流通行业唯一一家“西安市龙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陕西省内动物药品流通行业唯一由西安市商务局颁发的“连锁企业”。公司于2012年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大客户,成立了由4人组成的防疫队伍,专业为公司疫苗部的客户提供服务,2015年公司营业额达到4200万元,2016年公司营业额目标突破5000万元,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专门针对“动物强制免疫技术外包服务”成立一个公司来承担实施方案,拟成立的公司名称为“西安市信诺威防疫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回眸过去,风雨与荣誉共存;展望将来,机会与挑战并存。愿我们共同努力根植于三秦大地,成长于西北沃土;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科技作为公司的第一生产力,采用一流的先进设备,引进在畜牧业拥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人才作为公司的技术专家;具有畜牧专业本科以上4人,并总结出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劲有力的保障;公司郑重承诺:每一个用户都将得到坤昱公司的细心服务;坚持 “以市场为先导,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理念,为陕西乃至西北地区畜牧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服务形式

1实施依据:(1

农业部经管司举办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专题培训班

 

日期2015-11-09

发布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的要求,10月12日—13日,农业部经管司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举办了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专题培训班,各省级农业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同志和24个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班的召开,标志着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在全国正式启动。

  培训班上,经管司张红宇司长作了题为《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重要报告,深刻分析了我国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系统阐述了今后一个时期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思路新举措。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姜长云副所长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理论及政策进行了专题授课。江苏省张家港市、浙江省海盐县、丽水市莲都区、安徽省凤台县和湖南省桃源县等五个县(市、区)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当地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初步探索和做法。与会代表还对张家港市开展政府购买农药集中配送、良种统一供应、动物免疫注射等服务进行了现场考察。大家一致认为,培训班开得十分及时必要,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内容丰富,为今后推进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供稿)

实施依据(2

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 (局、委、办)、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动物防疫支持政策,有效保障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相对较低的经济成本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农业部、财政部认真总结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实施和试点工作情况,立足动物防疫实际,决定从2017年开始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

  国家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在布病重疫区省份(一类地区)将布病纳入强制免疫范围,将布病、结核病强制扑杀的畜种范围由奶牛扩大到所有牛和羊。将马鼻疽、马传贫纳入强制扑杀范围。包虫病重疫区省份将包虫病纳入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范围。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暂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由国家制定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意见,各地根据实际开展防治工作。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范围以外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自主安排。

  二、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进入退出机制

  根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调整机制。农业部、财政部依法适时将国家优先防治的重大动物疫病、影响重大的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纳入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范围。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对已达到净化、消灭标准或控制较好的动物疫病,适时停止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

  三、优化强制免疫补助政策

  (一)调整强制免疫补助比例和下达方式。对东中西部地区疫苗经费继续采取差别化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向中西部适当倾斜。对国家确定的强制免疫病种,中央财政统一疫苗补助比例,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畜禽统计数量和疫苗补助标准等因素测算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规模,切块下达各省级财政,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予以补助。各省级财政根据疫苗实际招标价格和需求数量,结合中央财政安排的疫苗补助资金,据实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原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调整为动物防疫补助,对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二)调整疫苗采购和补助方式。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养殖场户可根据疫苗使用和效果监测情况,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相关动物疫病疫苗。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养殖场户的畜禽统计数量、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产地检疫等情况,发放补助资金。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省级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进一步提高强制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自主采购养殖者应当做到采购有记录、免疫可核查、效果可评价,具体条件及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四、完善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建立扑杀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当前,根据养殖成本和畜禽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当提高国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标准调整后,猪维持800元/头不变;奶牛为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扑杀补助标准参照执行。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比例分别为40%、60%、80%。各地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

  五、其他

  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可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本通知由农业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农业部     财政部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农医发〔2016〕35号.CEB

3)成功案例参考:浙江余杭镇自2010年实施动物强制免疫服务外包取得优异的成绩

余杭区余杭镇动物防疫服务协议外包模式调查

近年来,余杭区余杭镇畜禽养殖业随着禁养限养的政策调整后,养殖量虽然有所减少,但镇政府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不减反增。在前几年率先开展动物防疫示范村、动物产地检疫示范乡镇建设的基础上,2010,镇政府又采取了协议外包动物防疫服务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取得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再上新台阶、乡村级动物防疫组织完善和能力提升的效果

1.具体做法

1.1以协议形式,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力义务 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在探索中前行。

 余杭镇有关部门为把这项改革继续深化、细化、规范化和增强可操作性,2010年初,镇政府以协议形式,把动物防疫全权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和技术力量的余杭镇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并签订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议,以法定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职责和责任,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落到了实处。

1.2科学计算购买服务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协议规定了根据畜禽存栏数、畜禽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的病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8个病种)的免疫接种次数、采样监测、牲畜二维码耳标佩戴和二维码信息录入传送、协助检疫等均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计费范围。 测算标准则根据余政发[2006]31号、浙价费[1995]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猪、羊免疫接种0.8元∕头次、牛1.5元∕头次、禽0.15∕羽次、犬15元∕只次。2010年度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费用额定为23.72万元(不含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器械和办公工作用房费用),经人 大审议通过后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全镇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 

1.3考核验收合格,按量论质兑现承包费用 为把 外包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镇 政府还制订了余杭镇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外包服务考核细则,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原镇农办)负责监督和考核。

经考核验收,对工作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者,每季向承包方支付一次服务经费;对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如经过强制免疫抗体检测不合格、不佩戴二维码和上传信息、档案台帐不规范)酌情扣减服务费用;对违反协议规定行为者,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以提高承包人的责任感。

2.主要成效

2.1责任感增强,动物防疫水平和畜产品安全质量提高 随着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 议推行,由于承包方的利益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挂钩和监督力度的加大,极大地增强了承包方的责任感。 

据调查,目前全镇的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不留死角,动物防疫密度、抗体监测合格率、畜产品检测合格率和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均取得了良好成果,延续了多年来未曾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良好态势。

2.2乡村兽医队伍稳定,能力提高 乡村是动物防 疫的最前哨,基层兽医网络是动物防疫的桥头堡。镇政府除扶持和加强服务站建设,免费提供70m2 业务用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外,2011年又落实7名村级专职动物防疫员,对全镇的15个村,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三、服务外包优势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随着禁养限养的政策调整后,养殖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减少的比例并不太大,但政府重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不减反增;随着基层防疫人员的老龄化,出现了基层防疫人员的严重短缺;采取动物强制免疫服务外包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是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在探索中前行;购买服务使责任更加明确,有力保障了动物的防疫水平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于实施方的利益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挂钩,极大的增强了实施方的责任感,有效提高了动物防疫密度、抗体监测的合格率、畜产品检测的合格率和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建全提供了保障方案。

四、具体做法

1、以协议形式,明确政府和实施方单位双方的权力义务,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把动物防疫全权委托给具有独立法人和技术力量的企业,并签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服务外包协议,以法定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实施单位作出质量承诺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2、保障措施:实施单位在91日之前成立与之相关的企业和实施主体,并培训不低于30名专业的防疫人员为2016年秋季防疫提前做好准备,于915日之前把与防疫有关的物资提前准备到位;实施单位承诺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五、服务内容

 1、普免:由实施方提供与防疫有关的物资、人员,后期血液的采样工作,并为所有免疫的动物打上耳标,并建立、建全防疫档案

 2、补免:由实施方提供与防疫有关的物资、人员,后期血液的采样工作,并为所有免疫的动物打上耳标,并建立、建全防疫档案

 2、应急免疫:由实施方提供与应急免疫相关的人员、应急物资的储备,实施应急免疫;并为应急处理建立、建全实施的方案。

   六、应激处理措施

1、在注射疫苗之前先做检查(如询问畜主采食量是否正常、是否处于怀孕期间),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行一针一枚针头,有效降低应激反应。

2、每个防疫人员在防疫的过程中配备盐酸肾上腺素,防止由于疫苗引起应激反应,不超过3%属于正常的范围,超过3%按照防疫法疫苗应激反应流程逐级上报(此问题由疫苗生产企业负责处理)。

3、每个防疫人员严格按照防疫程序配备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必须的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人畜共同感染。

4、在遇到重大疫病时,实施方全力协助政府处理。

七、服务费用

1、免疫数量:按照沣东新城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各种动物的数量为依据。

2、价格核算,根据2010年浙江余杭区政府动物防疫服务外包价格和浙价费(199563号、(200631号等文件作为参考。

防疫劳务费用

(1) 1/头次,猪瘟、口蹄疫共计2次,合计每季猪2/

(2) 1/头次,口蹄疫、小反刍、布氏杆菌病共计3次,合计每季羊3/

(3) 3/头次,口蹄疫、小反刍、布氏杆菌病共计3次,合计每季牛9/

(4) 家禽0.2/羽次,禽流感、新城疫共计2次,合计每季0.4/

(5) 宠物18/只次,狂犬苗共计一次,合计每季18/

补免按以上价格增加50%的劳务费用

应激免疫按以上价格增加100%的劳务费用

       防疫物资费用:包括防护服、口罩、手套、体温表、消毒液、耳标钳、针头、注射器、保定器、酒精、药棉、镊子等防疫物资

           猪防疫物资费用按照0.6/

                      鸡防疫物资费用按照0.14/

                      牛羊防疫物资费用按照1.2/

                      犬防疫物资费用按照2/

                      猪打耳标费用0.25/

                      牛羊打耳标费用0.4/

   抽样采血费用根据实际所需要样本按每份样本25元计算

   实施方承诺提前按免疫数量的3%进行提前自检,确保免疫的合格率和抗体水平

八、服务承诺

方案实施方保证在自接到通知日后30天内完成全区所有的应免家畜、家禽,并承诺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九、权责分明

沣东新城区政府义务

1、 保证向实施方提供相应的优质疫苗

2、 负责协调实施方与畜主,保证疫苗的顺利免疫

3、 实施方不能正常实施免疫,需政府出面协调

实施方义务

1、实施方保证给所有防疫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拟定防疫人员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

2、实施方保证应免率达到100%,群体免疫率达到95%以上(国家规定90%),抗体水平达到90%以上(国家规定70%

 

 

                                                                      项目实施方案建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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